交換學生計畫

交換學生計畫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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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赴海外研習計畫執行應變措施

 

壹、前言

本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國際交流活動甚鉅,為使本校同學了解疫情限制下赴海外研習的選擇及處理 原則,謹運用累積迄今之執行經驗,就本校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赴海外研習執行方式訂定本應變措施(以下稱本措施)。

貳、赴海外研習活動類型及執行選擇

本措施所指赴海外研習計畫含交換。

一、選擇不出國者,得於保留交換生資格及名額至110學年度第1學期,惟海外研習獎學金將依照當年度計畫款額度調整。

二、經審慎評估後,仍選擇如期赴外交換者,應依規定於出國前一個月備妥相關文件正本,繳送國際事務處以辦理出國手續,請詳見於本措施。

參、赴海外研習獎學金

一、可申請之獎學金分二類:

1.「教育部補助學海飛颺計畫」以及「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遵循辦法請見本措施中連結。

2.其申請資格、獎助金額、受獎人應遵守之義務不變,請參閱本措施中連結。若有違反,本校有權追回所支領之全部獎學金或不予補助。

二、獎學金選擇:由學生自行勾選獎學金志願,本處將依交換推薦序予以媒合。若遇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名額額滿時,餘受獎人可選擇轉由領取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研習獎學金,或放棄申請獎學金。

三、核發方式:教育部補助學海飛颺計畫及高教深耕計畫:於出國前核撥總受獎金額之80%,餘款待學生返臺辦畢返校手續且確實符合「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生海外研習甄選與經費獎助要點」所列規範後再行核撥。

四、中途撤回獎學金處理方式:除教育部另函通告,原則比照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專案補助方案辦理,在既有個人獎助額度下,得就機票費、學費及生活費三項支出檢附相關單據提出補助申請。

肆、其他

一、因全球疫情仍嚴峻,我國疫管署仍將全球列為第三級旅遊警示,再次籲請同學謹審評估出國之必要性,並和家人取得共識。

二、相關單據為獎學金核銷重要憑證,出國者務必妥善保管,缺件將致無法請款。

三、因疫情發展難以預料,相關規範仍依教育部最新公告為準。

伍、本案聯絡人

一、歐洲(德國、捷克)承辦人:何佳怡小姐 電話:04-2392-4505 ext2194 Email: Chiayi@ncut.edu.tw

二、美洲(美國)、大洋洲(紐西蘭)承辦人: 李姉亭小姐 電話:04-2392-4505 ext2191 Email: WendyLee@ncut.edu.tw

二、亞洲(韓國、日本)承辦人:許欣瑁小姐 電話:04-2392-4505 ext2192 Email: Chantalh@ncut.edu.tw


姊妹校交換相關法規


姊妹校名單及交換名額


交換生心得分享&常見問題

學年度

德國

捷克

日本

107 工管系張洛慈-Dresden University 化材系賀暘方-Darmstadt University

流管系洪子茵-University of Hradec Kralove

電機系林威廷-群馬大學

學年

德國

捷克

日本

韓國

英國

107
  1.  
     
108      
109        

注意事項

一、每間姐妹校的交換名額依兩校簽約內容為準,部分姊妹校名額將因出國或來校交換的人數而改變,請以國際事務處的最新公告為主。

二、除特殊情事,並獲得雙方學校承辦人同意,不得申請延長或縮短交換期。

Q&A

1.我是一年級新生,我可以參加交換生甄選嗎?

A:不可以。交換生申請資格為本校大學部學生(含進修部)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一年級下學期(含)以上或博士班一年級下學期(含)以上。

2我在勤益的學籍是外籍生或僑港澳生,我可以參加交換生徵選嗎?

A:可以。惟應注意:無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選填原國籍國家學校。例如:美國籍者不得申請美國的交換學校;日本籍者不得申請日本交換學校,依此類推。中國大陸地區姊妹校大部分不接收外籍生或僑港澳生。

3.交換學期是否算在修業年限內?

A:是的。

4. 我在大四出國交換,可以回國後就畢業嗎?

A:只要同學達成各系所規定之畢業門檻,即可畢業。如:以交換學校修讀之課程辦理抵免;或出國前已修畢所有學分。研究生若已通過口試及論文,只要論文未繳交出去,則仍可參加交換計畫,待結束交換計畫回臺後再繳交論文,即可直接畢業。

5. 我想在大五或大六出國交換,是否需要預留幾個學分,已辦理延畢?

A:得視同學個人學習規劃及修課狀況而定,學生只要符合在學身份,即可出國交換。

6. 我是研究生,可以申請至交換學校的大學部嗎?

A:原則上,研究生只能申請交換至交換學校的研究所就讀,無法申請交換至大學部就讀。大部分交換學校允許研究生選修大學部課程,惟學分抵免/採認依照系所審核標準為主。

7.我要如何知道交換學校有沒有提供我要選的課?有修課學分數的上限或下限嗎?

A:根據本校薦送學生出國研習規定,「一學期不得少於3門正式課程。」國際事務處僅負責交換業務之行政工作,無法提供選課意見。所有交換學校系所開的課,學生須自行至交換學校網站查詢,或參考學長姊經驗。交換學校也無法提前提供課表,有些交換學校特定科系或課程可能不開放交換學生選讀,且有些交換學校會規定修課學分總數、修課數的上限或下限,相關規定學生必須自行向該校查詢。凡交換學校規定之修課最低學分數高於本校薦送學生出國研習規範者,學生須依該校規定修課,不得要求本校出示可僅修3門正式課程或免修課之證明。

8. 如果我想要去交換的學校不在國際事務處網站的交換學校列表,是否可以請國際事務處協助辦理?

A:不可以。國際事務處所辦理的交換計畫,僅限與本校簽有校交換學生合約之學校,未簽有校級交換合約之學校無法辦理。

9. 請問交換學校的甄選名額是大學部和研究所分開算的名額嗎?

A:若無特別說明,甄選名額為大學部及研究所的共同名額,而非分開計算的名額。

10. 交換期間的成績對學生會有二一的規定嗎?

A:交換學校會核發正式成績單給交換生,修課未通過的學分亦會列在成績單上,但不會影響同學是否會有二一的危險。

11.請問交換期間可以在當地打工賺錢嗎?

A:每個國家及姊妹校規定不同,通常交換學生不被允許在校外打工。

12.我的語文檢定成績只差一點點就達到交換學校的標準,可以有什麼其他的替代補救方法嗎?

A:不可以。交換學校要求的英語檢定成績是該校對交換生條件的基本要求,因此,成績一定要達到各校規定的基本標準後始可申請,分數未達到者則無法申請該校。

13.我的語言測驗紙本成績可能來不及在交換甄選結束前拿到,該怎麼辦?

A:只要網路成績可以在甄選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就可以將網路成績列印出來(請直接列印網頁的第一頁資料,不要截圖),並於右上角空白處簽名後,暫時代替紙本成績單繳交,並在取得紙本成績單後,補繳至國際處。

14.我的導師/系主任/院長,最近都不在臺灣,申請表無法簽章可以交件嗎?

A:不可以。請事先與師長聯繫,請師長告知職務代理人是哪一位,請職務代理人代為簽章,或請系所辦公室取得師長同意後代為簽章。

15.前一學期A學校只要求韓檢I級,這學期卻突然提高到韓檢II級,怎麼會這樣?

A : 語言檢定門檻的提告係依照A學校的要求而更改,可能由於之前本校交換生的表現,而對本校交換生有更高的語言檢定。 語言成績要求係為了確保本校交換生符合在該校上課之門檻,同時讓交換學生前去就讀時,減少因語言能力不足造成的適應問題。

16. 參加交換學生計畫有相關補助申請嗎?

A:有。本處有辦理教育部學海飛颺計畫、高教深耕計畫補助申請,詳細資訊請參考國際事務處網站。

17. 我通過了校內徵選,我一定可以到申請的學校交換嗎?

A:不一定。同學須於通過校內甄選後,經由國際事務處向交換學校送件,若姐妹校拒絕接受本校學生,同學即喪失錄取資格。

18.我如何知道我什麼時候可以入學?

A:每間學校每學期交換生的報到日期皆不相同,原則上以姊妹校通知為主。大部分學校皆於學期末才會寄送錄取通知及同學報到資訊,請同學申請完畢後耐心等待通知。

19.我是交換生是否需要繳交勤益科大學費?

A:是。依據「勤益科技大學學生國際交流徵選辦法」第八條規定,通過甄選之研究所學生出國進修與修讀學分,減免出國期間學分費,但仍需繳納學雜費基數與學生平安保險費大學部學生出國進修與修讀學分,減免出國期間學分費,但仍需繳納雜費與學生平安保險費。

20.國際事務處可否協助我訂購機票、申請簽證及保險的事情?

A:國際事務處無法協助及負責交換學生訂購機票、申辦簽證及保險等個人事宜。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取得簽證,錄取資格隨即取消。

21.我在交換學校所修學分是否能採計為畢業學分?

A:原則上皆可申請採計;學分採計與否由各系所和教務處決定,同學想知道修某一門課程是否可以採計,應於出發前先詢問系所或開課單位,而非等到交換結束後才向系所和教務處要求採計所有學分。若要以通識課程採計,必須由通識中心認定才可採計。基本上,在交換學校所修的學分皆能以選修辦理採計。

22.我的交換學期為一學年,如果上學期成績單已經出來,可以先辦採計嗎?

A:不可以,必須等交換期完全結束後才能辦理學分採計。

23.我已申請上國外的研究所,但需要畢業證書才能入學,如果已取得交換學校的成績單,是否可以提早辦理學分採計,然後領取畢業證書?

A:交換學生辦理學分採計並無期限規定,只要取得交換學校成績單正本,並於國際事務處網站上傳心得後,即可辦理學分採計;但無法提早辦理畢業手續,必須等到6月校內開始辦理畢業手續時方能辦理(請配合教務處作業時程)。

24.我在交換期間可以縮短或延長交換時間嗎?

A:交換學生交換期以一學年為限,交換期已為一學年者,不得再申請延長。

如因特殊情況需縮短或延長研修期限,須於研修結束前取得本校承辦單位及合作學校同意,並由系、所、院以專簽陳校長核可。出國研修結束後,必須返回就讀系所繼續學業,並完成本校學位之取得。如有違反情況,須自負一切法律上(含校規)之責任。

25.我錄取之後可以放棄嗎?會有什麼罰則嗎?

A:可以。依據本校學生海外研習規定,「若因故無法如期前往國外大學,學生應填寫放棄交換生資格確認書。未向國際事處申請撤銷者,不得再參與本校其他出國研修之甄選。」


交換生作業須知

  • 國際處公告榜單後,正取準交換生需於期限內繳交【交換生資格確認書】及[存摺影本]至國際事務處。
  • 出國前,須繳交以下文件至國際處,完成程序後,方可出國。
行政契約書
  • 繳交期限:出國前一學期期末
      (領取教育部學海飛颺及高教深耕獎學金者繳交一式3份
家長同意書
  • 每位交換生須繳交一式1份
交換生學分採認及抵免申請表
  • 學分採計或抵免皆由系上決定,交換生出國前可先提交申請表(附上修課課綱)予系上,提早了解預修課程是否能被採認或抵免。
  • 返國後,如果修課有變動,請再次提交申請表並同時附上修課成績單及課綱。
勤益科大役男申請書
  • 繳交期限:榜單公告後一個月內
  • 交換生如為役男身分,務必提交此表單,同時附上「身份證」及「學生證」及「護照」影本。
  • 相關役男出國注意事項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https://www.boca.gov.tw/cp-56-4721-3c62e-1.html) 瀏覽。
【準交換生】各類表件
  • 繳交期限:榜單公告後一個月內
  • 交換生學分抵免切結書
  • 勤益科大出國交換計畫 獎學金切結書
行前程序單
  • 繳交期限:出國前一個月
  • 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 入學許可書影本
  • 簽證影本
  • 電子機票影本
  • 海外醫療險影本
  • 出國準備事項檢核表

※以上表單,請至「檔案下載→交換生表單」下載
※出國前,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www.boca.gov.tw)完成「出國登錄」,倘發生重災變或有其他緊急事故時,外館可依據登錄資料,即時聯繫國人或其親友,提供必要協助。

-抵達姐妹校之回報-

抵達國外學校後,14日內需繳交以下文件至國際事務處。

  1. 抵達外國通知單
  2. 出入境日期戳記頁,照片檔建議依原有方是出關核蓋戳章
  3. 簽證頁或簽證文件影印本
  4. 選課單(若為中、英以外語文,請提供英文版本選課資料)

※快速通關者,可用以下方式取得出入境戳章紀錄:

  1. 機場移民署公務櫃台補蓋章
  2. 機場自動通過證明貼紙列印
  3. 移民署線上申請出入境證明文件 (詳情參閱此處

-交換結束後之返國報到程序-

返國後14天內,繳交以下資料至國際處,方完成程序;若程序未完成,則影響畢業時程及獎學金發放。

  1. 國際交換生返校程序單(含各項查驗)
  2. 總成果報告書 (紙本及電子檔,請E-mail至Chiayi@ncut.edu.tw)
    (領取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學金學生,請同時上傳教育部網站 http://www.studyabroad.moe.gov.tw/index.php )
  3. 國際交換生研習期間週記心得 (電子檔請請E-mail至Chiayi@ncut.edu.tw)
  4. 勤益科技大學國外研修學生問卷調查
  5. 赴外交換領取獎學金學生,請依規定繳回相關獎學金核銷單

※以上表單,請至「檔案下載→交換生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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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

  1. 成績單影本
  2. 學分抵免單影本
  3. 護照個人資料頁 (含入出境戳章影本)
  • 建議依原有入關方式核蓋戳章;使用快速通關者可採以下方式取得出入境證明:
  • 機場移民署公務櫃台補蓋章
  • 機場自動通過證明貼紙列印
  • 移民署線上申請出入境證明文件 (詳情參閱此處

4. 機票票根(含代收轉付收據或機票購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