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安全宣導

1.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請勿雙載,並要戴上安全帽,違反罰鍰處以新台幣300-600元!
2.微型電動二輪車應停放於合法停放區或標線內,罰鍰最高1200元!

勤益科大與台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關心您!

00

0

 

0